第(3/3)页 除了这个,还有一点好处。 就是捡大雁粪更方便了。 以前秋天捡大雁粪的时候,大雁粪是湿的,虽然不怎么臭,但是埋汰恶心。 现在都冻得硬邦邦的,用夹子捡,又快又利索。 陈凌小时候听父亲讲过。 冬天有的时候,大雁过得晚了,那麦田留下的大雁粪都跟地面冻在一起,冻得瓷实无比,跟木头橛子似的。 他们小娃子捡大雁粪,用很大力都掰不下来,还会伤到手呢。 而现在这个早晚的温度,却是刚刚好。 冻得硬邦邦的,但又没有跟地面冻到一起,捡起来就跟捡一块石头。 回去用热水拌的茅草面、糠麸等物,掺好,搅拌搅拌就能喂家畜牲口了。 “富贵这又弄出来新花样了,让老鹰跟着放大雁,也不怕把大雁放跑了。”有人跟着开玩笑,是村东大李家的二儿子。 陈凌就回嘴说他:“怕啥,敢跑的话老鹰看着呢,当场抓了,回来吃肉。 你还说我呢,你这今年赚了钱,又娶了媳妇,咋还这么抠?这大清早出来捡大雁粪来了,过年了,不知道给猪喂点好的。” “哎呀,你不知道啊富贵,家里的猪吃太多了,之前来村里那老野猪,跟俺家老母猪不是配上了吗? 肚子那么大,好像是快生了。 这碰上冬天里下崽子,你想想吧,这冷呵呵,不喂多点东西,肯定不行啊。 老母猪吃少了,还真受不了。 不捡点大雁粪,掺点剩饭啥的,给它垫垫肚子,这一天到晚啊,它能一直吃个四五顿。 把俺娘吃得都心里发慌了。” 陈凌一听这话,忍不住乐了。 “该多喂吃的就多喂嘛,小方都说了,来年开春这些猪仔他要,你们还怕啥?” 小绵羊这小子干劲十足,除了跟着陈凌干点事,他自己也想开辟新战场呢。 但是这小子又不失稳重。 初秋的时候,村里的好几家老母猪被老野猪霍霍了,这秋三月、冬三月,过完了小半年后,猪就要生崽子了。 野猪和家猪生的后代,村民们心里也没底。 以前没出过这种事,只知道家猪跑进山里不回来,就成了野猪了。 想着估计被野猪配了,生的也是野猪。 野猪难养,不长肉还难卖,就不太愿意要。 小绵羊这个时候就站出来了,想试试这种猪仔养起来,肉在饭店里能卖成啥样。 他还专门请教过陈凌。 陈凌让他大胆试,总不能都跟村里这些相亲一样,跟在他屁股后面跟风养这养那的。 总要养点新东西的。 他这人不喜欢养猪,嫌太臭,小绵羊愿意养,这正好。(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