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蓝莹莹的应对!-《娱乐之我真不是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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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致面对一些突发情况不能及时处理,从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蓝莹莹早就在准备不续约的时候就已经联系好了危机公关公司。

    就是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既然已经发生了,那这种事情不就是正好用上了。

    有备无患,古人诚不欺我。

    蓝莹莹的舆论在爆炸的时候,公关公司已经注意到了。

    对于蓝莹莹这种优质合作伙伴,公关公司也会有实时舆情监测。

    很多明星选择用沉默的方式应对,希望时间能让危机淡化,殊不知这样做会让危机更加恶化。

    在危机发生之后,明星及其团队要在第一时间表态,把握黄金二十四小时,紧急处理,尽量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在发现黑料大爆发的时候,公关公司第一时间打电话过来跟蓝莹莹确认黑料内容是否属实。

    如果属实那就得转移公众舆论焦点,发一个更大的瓜吸引眼球,然后在背后协商处理。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如果是纯属被造谣诬陷,那就是另一种处理方式!

    出手一定要坚决!

    就在网上舆论愈演愈烈的时候!

    蓝莹莹突然转发了一篇微博。

    而微博内容,还附加一张起诉书。

    根据蓝莹莹女士反映的情况及提供的证据显示:近日微博用户“蓝莹莹的前男友”在微博平台发布的一则短视频中包含大量针对蓝莹莹女士的不实言论,诸如“蓝莹莹女士隐婚生子”等,相关不实言论被包括斗音、微博等平台中的用户迅速转载、扩散,已严重损害了蓝莹莹女士的个人声誉,客观上降低了蓝莹莹女士的社会评价,涉嫌侵犯蓝莹莹女士的名誉权。

    本律师事务所受托向燕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致送律师函敦促删撤上述抖音用户发布的不实内容,并同步将抖音用户“蓝莹莹的前男友”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责令微博公司披露涉案微博用户之实名身份信息,并将在信息披露之后针对涉案微博用户启动诉讼追责程序。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蓝莹莹女士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相关维权成本等。上述案件目前处于待审核状态。

    除上述已启动诉讼程序的名誉维权案件外,本律师事务所亦已接受蓝莹莹女士的特别委托。。。。。。。。。。

    看着洋洋洒洒的一大篇微博置顶,赵天一也有点吃惊蓝莹莹反应真快。

    自己还瞎担心了。

    赵天一想了想,还是转载一下吧。

    点了转载然后配文“庚子年末,妖风四起,群魔乱舞。”

    也就不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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